
遺體捐獻,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,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,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,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。
捐獻遺體是在自愿、無償的原則下進行的。可以先到各登記接受站登記,然后到公證處進行公證。
年齡在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,可以按照有關程序申請遺體捐獻。
捐獻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親屬的同意,并提供相關證明,然后攜帶3張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等相關材料,到本縣(市、區)駐地紅十字會進行申請登記。登記結束后,由登記機構向捐獻人頒發捐獻卡。捐獻人去世后,捐獻執行人(捐獻人近親屬或生前指定的人)通知接收單位接受遺體。實現捐獻后,接收單位應通知紅十字會,由其向捐獻人家屬發放榮譽證書。